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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声明

  • 作者:深圳市普拉司商务网络有限公司法人
  • 发布日期:20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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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声明


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从未参与过“平安银行东莞分行共同基金”的任何行为,也没有授权他人或与他人合作参与。有受害人称受到苏建华及其投资的东莞市和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欺诈,应找苏建华本人及平安银行东莞分行解决。对苏建华及其经营的东莞市和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金融业务中的违法行为,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已向东莞市公安局报案,同时还有其他债权人、银行等机构也已经准备报案。建议认为受到欺诈的“平安银行共同基金”商户,积极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是独立、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多年来诚信守法经营,公司坚守绝不以客户货物向银行非法抵押借贷的经营底线。现股东为:党大勇持股72%,王立峰持股20%,其余公司骨干员工持股8%,社会公众可到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如有人假冒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股东或者假冒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名义的,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将以法律手段积极维权,捍卫公司权益,对诈骗行为将追究到底,并请认为受到苏建华及和协公司诈骗的商户共同寻找苏建华及其财产,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10月14日上午到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占路的群众,希望大家认清事实,用法律的手段维权,对于极个别为首的人员,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及公安机关已进行采证,保留对这极个别人以扰乱社会秩序,对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其客户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进行法律追究的权利。

东莞市普拉司仓储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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